各区(县)发改局,汕头市现代服务业协会: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汕府办〔2022〕16号)精神,按照统计部门有关新开业达标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要求,支持服务业新开业企业做大做强,对2022年上半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新开业且达到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做好广泛宣传工作,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分别于4月25日、5月24日和6月24日之前将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二、请各功能区、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申请报告、申请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创新和产业发展科),附件1: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的实施细则.docx附件1-1: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达标服务业企业)奖励申请表.doc附件1-2: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达标服务业企业)奖励汇总表.docx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