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一)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围绕稀土材料和先进金属、非金属、硅、碳、高分子材料,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与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与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与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和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与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技术转移和扩散、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研究与技术交流、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等,二、申报条件(一)经济实力要求申报单位可以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技术基础的企业,(二)研发能力要求申报单位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具体技术成果以及在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申请报告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三)团队人员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稳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团队,(四)研发条件和场地要求申报单位应具备工程技术研发验证条件,申报主体应牵头组织起草申请认定文件、编写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数据表等相关附件,(二)材料数量及规格申请材料需提供5份纸质版和5套电子版,反映研发条件、人员能力、技术实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设备仪器、人员、论文、专利、成果、参与制定的标准、成果转化证明等材料需要有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