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工作重点202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建设厦门市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4.2011年(含)以后获得福建省、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所有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的完成人,由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市政府部门、各区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名单位详见附件2)积极提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做好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遴选、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由项目完成单位自主申报市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2022年、2023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二)项目公示项目须在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及提名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应在提名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和“提名单位意见”页中备注说明,市科技进步奖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发表论文、著作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