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三、申报内容和标准(一)本地商协会、企业等单位由我市商务、贸促等部门组织指导,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1.网上填报《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1-1、1-2和1-3),所有申报材料均由资金申报单位编写,注册登录后于2024年8月16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以“粤财扶助”平台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为准),(二)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粤财扶助”平台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三)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两份,连同单位签名、盖章的项目入库推荐表、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附件5、6)报送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市商务局下达资金分配计划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三)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监督跟进等负责,附件:附件1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申报材料.doc附件2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一批).xlsx附件3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二批更新后).xlsx附件42024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xlsx附件5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入库推荐表.doc附件6____县(区)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docx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8月7日(联系人:商务交流科彭洪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