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单位牵头组织开展了《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就修订后的《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对办法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快递至: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寿山路4号301办公室刘发智收(联系电话:0752-2230937),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qlsjbgs@hcq.gov.cn,附件:1.《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2.《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