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相关企业: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温岭市泵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温制高办〔2023〕9号)要求,系统化推进泵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打造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新优势,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泵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主体在温岭市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开工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2.申报试点项目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3.申报试点项目企业应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统筹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4.实施的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二、申报材料1.《温岭市泵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2.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00字以内),2.对列入的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附件1:温岭市泵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温岭市泵行业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遴选评分标准.docx附件3: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评价分级(参考).docx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