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3〕12号)和《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宝人社函〔2023〕269号)文件精神,宝鸡唯美技工学校等9所培训机构组织凤翔区461名脱贫劳动力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经我局审核,张玲梅等444名脱贫劳动力符合领取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条件,现对444名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监督电话:7219023附: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公示表.xlsx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