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惠州市科技人才的引进、培育、服务工作,提升我市科技人才服务水平,现决定常态化征集科技人才服务机构,(二)具有良好的市场化服务能力和服务记录,具有丰富的招才引智工作经验,(四)具有与政府、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知名企业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服务能力,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开展我市发展环境、人才政策、创新创业政策、重点企业等宣讲活动,(二)提供科技人才资源信息和科技成果资源信息,动员推荐海内外科技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五)其他招才引智工作,获认可并签署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以“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服务机构”对外开展业务对接交流活动,市科技局根据人才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引智绩效予以经费补助,五、其他要求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服务机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事项,附件:服务机构登记表.xls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