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打开网址并登录后,点击【办事大厅】,二、启用时间2024年8月1日新系统正式启用,新旧系统转换衔接注意事项见附件,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做好本辖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二)请各科研机构认真组织科研人员学习新系统相关操作,尽快做到应知应会,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本辖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培训,培训专家可与安徽创新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