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经审定,现将海口市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样件(共22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98-68522107、68533213邮政编码:570105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南楼一层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办附件: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56号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57号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58号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59号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0号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1号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2号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3号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4号1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5号1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6号1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7号1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8号1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69号1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0号1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1号1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2号1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3号1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4号2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5号2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6号2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077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