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21号)文件规定,拟根据政策兑现支持1家氢气(液氢)产品运输车辆奖补共计38.864万元(详情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7日,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8号,(联系电话:0573-86580800联系人:张先生)附件:海盐县氢气(液氢)产品运输车辆补助明细表海盐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