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2〕37号),现将沈阳市拟申报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反馈,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日,监督电话:024-22899009附件1:2018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2:2019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3:2020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1: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附件2: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附件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