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精神,2024年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为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30%,下列参保企业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不再要求参保单位提供申请资料,现将拟返还参保单位名称和返还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下列单位共55家符合2024年度返还条件,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金的60%返还,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金的30%,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文件第一条“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6日受理部门:益阳市资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67号益阳市资阳区失业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