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街道对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样本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二、核查内容企业详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行业类别(含行业变更)、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开业(成立)时间、机构类型、从业人员、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企业信息,如实申报调查资料是每个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尽的义务,如实提供核查资料,具体内容如下: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无,则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仅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提供),6.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仅工业企业提供),7.新开业(投产)企业还需提供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或工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仅工业企业提供),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仅建筑业企业提供),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报表(一)的报表期需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