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玉区人社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给予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3个集体、吴廷升等1464名同志嘉奖奖励,现按照有关规定对嘉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内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6月28日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玉林市人民中路407号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5-2823721),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附件:2023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嘉奖奖励名单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1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嘉奖奖励奖励名单.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