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建(改)造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4〕38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仓山区人民政府现就船舶修造企业认定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企业归口工信部门管理,企业要按照工信部门的各类要求开展合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船一册”建立、每月上报修造船舶台账等要求,切实杜绝三无船舶修造行为,公示期限:自8月12日至8月19日,本次纳入法定检验船舶修造企业的名单如下船厂船企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生产地址批复部门和批复文件福州捷新造船有限公司91350104685056890P黄玉新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民生洲1号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联系人:何辉联系电话:0591-88680352电子邮箱:csqjjjzhk@163.com通讯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政府综合楼13层感谢社会各界对仓山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