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和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4家企业(第二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条件(附名单),合计补贴金额为282545.92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7月28日,公示期为7天,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上饶市广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股室:上饶市广丰区就创中心失业保险股电话:0793-2655939上饶市广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07月22日裁员率及返还比例:2023年度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24年度第二批稳岗返还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发放银行银行户名参保人缴费总额(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上饶市立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型广丰广信村镇银行上饶市立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699305647.32183388.392江西和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小型中国农业银行江西和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16472235.4443341.263上饶市广丰区中航环卫有限公司中小型中国建设银行上饶市广丰区中航环卫有限公司20891129.254677.524江西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型中国建设银行江西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897.921138.75合计1076470909.8828254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