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县财政局2024年6月13日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根据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结合《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海经发〔2024〕17号)、《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舟海经〔2024〕23号)要求,为有序推动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省级最高不超过30万元/艘、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艘、县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艘,省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艘、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艘、县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艘,最高不超过5万元/艘,县级按照改造费用的5%予以补助,(三)支持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形成下一年度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及资金补助名册,县海经局按照渔船拆解制造或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流程,鉴于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周期长,积极落实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工作责任,及时跟踪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展,督促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所有人按规定要求如实申报补助资金和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嵊海经局〔2024〕19号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docx嵊海经局〔2024〕19号嵊泗县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