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以下称“交运贷”)给予财政贴息,本次贴息的对象主要是使用“交运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获得中央财政实施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可以叠加享受,2024年“交运贷”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享受贴息的单位需要同时满足相关条件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贷款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交通运输工具包括: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以及公交车动力电池、营运客车、新能源营运货车、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电客车、营运冷藏车、中置轴挂车列车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购置,商用无人车、船、机购置,转运接驳设备具体包括:门机、岸桥、装船机和龙门吊等港口装卸老旧设备更新,港口、铁路物流中心自动化装卸转运设备购置,包括自动化门机、自动化场桥、无人货车等,无人仓以及仓库内无人装卸技术设备购置,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转运接驳设施为:沿海港口、内河码头、内陆物流枢纽布局的储运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