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支撑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支撑能力,(四)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包括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五)市科技局负责制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管理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支持、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探索人才智力、科技成果共育共用机制,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科技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建立供需有效对接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按规定以项目合作等方式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技术研发和服务,五、绩效管理评价(一)市科技局对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定期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新型研发机构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潍坊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合作,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四)推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