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室、处、队、中心: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启动,切实做好年报宣传、辅导、督促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自觉性,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市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各分局、各部门应继续保持年报公示工作的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切实提高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自觉性,2021年度年报工作继续实施与海关、统计、人社、商务、外汇相关事项的合并年报,各分局、各部门应积极做好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各分局、各部门应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依法进行年报,要认真指导企业准确填报年报信息,统一规范年报数据项的答复口径,各分局、各部门要明确年报公示工作是推进信用监管的基础,各分局、各部门应注意收集年报工作中的资料和素材,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2.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附件2: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附件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