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高新亩产办〔2024〕2号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和《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青高新管〔2023〕15号),我区对170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80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现将2023年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高新区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2.高新区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青岛高新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8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高新区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附件2.高新区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