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台人才领〔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赵*琪、梁*帆等3人符合我县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向其核发天台县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予以举报,公示期限: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共7天,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78邮箱:ttrcfwzx@163.com(具体名单见附表)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型引进时间拟核发房票金额备注1赵*琪天台县街头中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年8月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2.02梁*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日制专科2022年3月10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2.03杨*珍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高校本科(技师)2022年6月10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