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十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4〕7号)、《关于命名第十二批次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的通知》(苏房村联〔2023〕4号)精神,现将第十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下达给你们,此次下达资金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列2024年“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本次奖补资金用于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公益性项目支出,包括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庄管护等,奖补资金可以用于奖补已评价命名的村,也可以用于建设新的特色田园乡村,由各区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各区要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违规发放个人津贴补贴,附件:第十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表泰州市财政局2024年5月7日附件第十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表单位:万元地区乡镇(街道)行政村自然村本次下达数备注医药高新区(高港)胡庄镇宗林村肖林300姜堰区大伦镇兴驰村兴驰300姜堰区顾高镇芦庄村复兴300合计——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