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1〕114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建议的函》(甬农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远洋渔船国际履约奖补资金拟发放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以下单位反映: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0574-65796565象山县财政局:0574-65753278附件:象山县2021年度远洋渔船国际履约奖补资金测算表.docx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