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公示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以及《四平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四平经济开发区河夹信子清林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属地乡镇初审推荐,我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四平经济开发区河夹信子清林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四平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项目,特此公示,本次公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止,对公示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9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四平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平市开发区大路469号,邮编:136001举报电话:6080165四平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