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二、投资方式新区产业基金原则上主要通过出资设立子基金(新设或增资),由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开展投资,四、投资运作原则新区产业基金的申报和管理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按以下原则运作:(一)组织形式和类型:子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二)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确需延长存续期的,按照子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程序办理,在母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母子基金规模的20%,但不得超过40%,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七)返投要求:原则上子基金返投于长江新区内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新区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五、申报材料及申请方式(一)申请材料(详情请下载附件)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子基金申请书,纸质材料按照受托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六、联系方式受托管理机构:武汉长江新区创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天霞联系电话:13971109114申报邮箱:cjxqcyjj@163.com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1长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docx附件2长江新区产业基金拟产股子基金申报材料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