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促进汽车产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长治市促进汽车产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为助推我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汽车产销增长激励(一)对整车制造企业年销售车辆超过10000辆,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后一年销量分别达1000辆、100辆、100辆、5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款车型3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它种类每款车型1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强链补链奖励(四)新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五)新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其它零部件及系统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补,五、汽车车型公告检测奖励(六)对在国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并通过国家道路机动车辆公告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实施细则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