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五部门当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将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强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数字乡村建设,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