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类别和指南本次申报重点研发项目分为产业技术创新和民生科技两个类别:(一)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在“计划类别”中选择“重点研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类(创新联合体)”“重点研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类”或“重点研发项目—民生科技类”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附件上传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一)基本要求1.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组织项目申报,产业技术创新类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交付成果和考核指标,2.产业技术创新类项目主要由企业牵头,3.产业技术创新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牵头申报单位须按照研发任务需求据实填报项目资金预算,原则上企业牵头产业技术创新类、民生科技类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比例均不低于70%,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其他单位牵头产业技术创新类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50%,牵头申报单位须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二)申报单位资格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类项目团队中,由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一)科技计划综合管理资统处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024-23983439(二)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卞守龙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附件:附件1: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产业技术创新类).pdf附件2: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民生科技类).pdf附件3:重点研发项目推荐限项表(略)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