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金沙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编号姓名房屋地址建筑性质原有房屋情况规划红线位置建议或意见拟批建房屋情况备注结构类型层数土地使用证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陈碧珍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社区三网格金龙小区(朗月对面后房)拆建土木局部二层集体210.82156.43277.95不在近期实施规划范围内原基原面积批准拆建砖混局部二层156.434297.95(含20㎡出屋面楼梯间)签订自愿退让土地使用面积不超200㎡承诺,2夏前进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拆建土木一层集体213.14192.11192.111不在近期实施规划范围内根据社区证明,共同居住7口人,按人均30㎡审批,砖混二层105230(含20㎡出屋面楼梯间)签订自愿退让土地使用面积不超200㎡承诺,3黄飞金沙县鼓场街红岩社区来苏组(红星水泥厂对面)拆建土木一层国有137.55110.24110.24不在近期实施规划范围内根据社区证明,共同居住7口人,按人均30㎡审批,砖混二层109.28238.56(含20㎡出屋面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