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补贴范围及标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二、申报资料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表,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2023年以前注册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5、2024年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横表及竖表(以上按人社局电子版为准,竖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6、小微企业上年度最后一季度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2024年在职员工工资流水(以银行流水为准)及工资表并加盖公章,7、2024年吸纳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人员是大学生的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复退军人的提供相关材料及证件,温馨提示:所有资料递交时请携带原件,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及资料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