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申报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2.申报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须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并组织实施,申报企业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7.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企业和负责人,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自行负责,2.区县科技部门要按照标准高质量组织属地项目申报、审核、遴选立项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确保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附件:1.各区县业务咨询联系方式2.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淄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