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在原有工业机器人本体制造和集成应用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研发部门和团队能力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规范化生产条件、质量管理、检测手段、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细节要求,《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本体制造及集成应用企业,鼓励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