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宁商发〔2022〕5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中海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宁夏大美同行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同心县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并由深圳中启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开展财务专项审计,最终核定项目投资金额为2484658元,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宁商通〔2024〕35号)文件要求,核定有效投资额的50%为补助金额,最终拨付的补助金额为124232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953-8022267邮箱:nxtxgxj@163.com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436室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