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2.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四、安置途径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现状调查结果和《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特此公告附件:1.《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听证申请书(样例)》3.《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联系人及电话: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