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第三批项目资金安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农发〔2023〕195号)、《关于对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第五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农发〔2024〕46号)和《关于开展财政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及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江农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三家养殖场实际支付用于生猪生产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补助43.165997万元,其中:扬州市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贴息30万元、江苏秋邦农牧养殖有限公司贴息12.166万元、江苏沪苏环保猪业发展有限公司贴息0.999997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8月1日-8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电话:0514-86557571,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