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3.深化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6.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5.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和共享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5.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5.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9.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4.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10.高效办理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及执行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1.深化“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7.创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8.优化税费政策宣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