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以2021年为基准年,调查时发现工业企业用水户存在“一户多企”情况的,调查向下延伸至“以具体用水主体”为调查对象,三、调查流程调查对象通过微信搜索“香山环境”小程序,技术单位对调查对象开展现场调查,对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进行校验、核实与补录,四、调查要求(一)调查人员说明来意并出示市生态环境局盖章的“中山市工业企业用水及排水调查工作证”后(样式见附件),调查对象须配合接受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二)调查人员按《中山市工业企业用水及排水调查项目工作方案》《中山市工业企业用水及排水调查技术指南》的规定与原则开展调查,调查对象应对调查人员予以确认、签名或盖章,对调查结果数据有异议且无法现场达成一致意见的,(三)调查人员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将调查数据用于调查工作以外用途,(四)本次调查不向调查对象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调查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或借用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向调查对象推销产品、有偿服务或索取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