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其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二、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三份)报送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联系人:何陈念、陈颖,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