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科研机构、企业等拥有研发及中试熟化能力的单位,二、申报条件1.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体系,2.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至少拥有15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5.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2)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收入到账额在500万元以上,三、申报材料1.《新乡市中试基地申报书》,2.新乡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报的技术合同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登记备案且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签订的技术成果转化合同时间为近三年内,技术依托单位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书脊标明“新乡市XXXX中试基地单位名称2024年”)并加盖申报单位、主管推荐部门公章,五、联系方式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李毅3539907工作邮箱:kfqkjk@163.com附件:附件1:新乡市中试基地申报书附件2:新乡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编写题纲附件3:新乡市中试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