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标准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单位及电话:将乐县农业农村局,0598-2322142,将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9日根据《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要求,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标准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单位及电话: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