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海盐县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盐商务〔2024〕2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第三方审计、县商务局党组会通过,拟根据政策兑现2024年海盐县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资金496.56万元,共涉及金凯平等消费者1998人(家)次,其中符合消费者1997人(家)次(详见附表),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南路130号邮编314300受理电话:0573-86023009联系人:何先生海盐县商务局2024年7月11日附件:2024年海盐县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资金兑现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