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其他条件根据拟申报的基地类型对照《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在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按系统提示注册,由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在平台进行审核,申报单位在系统按要求填写《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书、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科普人员队伍情况、以往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关材料、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相关证明材料、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五、申报时间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推荐单位在系统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推荐函及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8月30日,(二)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