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拨付你单位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362万元,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包括三方面,一是对2023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二是2022年(第四批)和2023年(第五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差额部分,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测,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保持不变,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附件:1.2024年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2.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明细表3.第四批、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项奖励资金明细表4.2023以前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6月18日文档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