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现开展芜湖市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评估时间2024年4月30日-5月31日二、自评估范围1.历年获评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2.2021-2023年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3.2015-2018年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企业,4.计划申报2024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三、相关要求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指导、督促本地区相关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并于6月3日(周一)前将本次自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指定邮箱,2.请督促相关企业安排熟悉智能制造情况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操作方法见附件2),本次自评估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附件:1.芜湖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情况汇总表2.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自诊断操作手册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9日(联系人:陈巍19955375531,邮箱:whsjxjqczbk@163.com)附件1:芜湖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2: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自诊断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