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皖政〔2019〕20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工作,申报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企业同时须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和设计能力,二、申报条件(一)信息消费创新产品,4.申报产品不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综合智能办公、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等信息领域消费产品,通过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三是满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发,3.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演示以及实物展示体验等方式,通过人员讲解、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线下与线上VR呈现相融合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展示的产品不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体验中心每季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省级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由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第十一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申报表》《安徽省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安徽省第十一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安徽省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1、2、3、4),附件:附件1-4下载.doc1.安徽省第十一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申报表2.安徽省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3.安徽省第十一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4.安徽省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汇总表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7日(联系人:胡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