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根据《“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初设立“百千万工程”资金监管专户,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以“下得更快、管得更严、用得更准”为导向,为落实好第一批“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工作,《办法》明确了“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负面清单,加力保障“百千万工程”重点支出,严格“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八大类与“百千万工程”无关的支出,将“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时掌握每一笔“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去向和支出进度,《办法》还鼓励各地研究创新“百千万工程”资金使用方式,更好保障“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实施,我区进一步学深弄懂悟透“百千万工程”政策文件精神,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到具体工作、具体项目、具体事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