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同意对符合享受条件的5家申请稳岗返还企业拨付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资金306352.02元,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实名向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30-3398068,3398069附件:2022年曹县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一批).xls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