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漳人社〔2018〕233号),以各村(居、场)为用人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用于安置本村(居、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我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截止到2022年04月20日,共计有龙田村、解放居委会等五家单位向我中心提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3人,经本中心初审2022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为5.70万元,如对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4月27日受理电话:6780178(社会事业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附件:公益性岗位花名册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